上一口是个什么滋味。
签售会在下午正式开始,陈墨云坐在布置好的会场中央,旁边站着程安安。
陈墨云皱了皱眉,看了一眼四周,示意她小声点。
“我跟你说,这种事儿你忍一次,他就会有第二次。就是因为你这么懦弱他才会越来越过分!”程安安咬牙切齿的说,“今天我去找他好好理论一下。”
套了件高领衣和外套出门,今天还要上班。
程安安的目光盯着他的额角,眯着眼睛:“准备好了。”目光变得深邃,她皱起一只眉,“原时又打你了?”
今天地铁一如既往挤得跟沙丁鱼罐一样,人多得让他连站着都觉得艰难。
看陈墨云低下没说话,程安安叹了一口气走出了办公室。
他这才想起额还有伤,不甚在意的将刘海往下拨了拨遮住一
分伤口:“不碍事儿。”
上了公司电梯,几个小姑娘在他背后,叽叽喳喳的不知在议论些什么。陈墨云有些不自在的把
衣领子往上拉了拉,刚出电梯就看见了程安安。
原时将陈墨云抱坐在洗漱台上,不由分说的分开了他的双。
*
陈墨云咬着牙将洗手台干净,然后转
把地也拖了。
他总是这样,兴致一来就,不
是在哪里,也不
他愿不愿意。
陈墨云忍不住发抖,想要推开原时。
这滋味原时比谁都清楚,美妙得紧,如果这会儿再没有半点反应,他还是男人吗?
“草他娘的不碍事,这个月是第几次了?”程安安一掌拍在他桌子上,“你就这么忍着?”
“不用。”陈墨云知程安安也是一片好意,但是始终没有办法告诉她,自己不能离开原时的原因。
“这种男的,你不分手留着过年呢?!!”果然程安安接着这句话就是劝他分手。
每次他当要分手离开原时,原时都有法子把他找回来,并且加倍的折磨他。
她这么一说,陈墨云才注意,刚刚随手扯下的衣服,竟然是原时的。他不懂什么名牌,原时穿衣服的原则就是只爱贵的,他比原时矮了几公分,衣服挂在上,显得他更瘦更高,却倒也好看。
程安安比他小了两岁,长得却比男孩子还英气,染着一墨蓝色的短发,眯起眼睛看人时,目光里带着一
子震慑力。
他们准备了三千本书,二十支签字笔。
但是架不住原时力气比他大上许多,强行的在洗手台上就要了他。
陈墨云没有想到今天来的人会这么多,他这个半路出的野作家,感
以前他从来不用挤地铁,刚跟原时在一起那会儿。原时天天开着那辆跑车送他去上班,车接车送,殷勤得要命。
图书馆连同准备的书都卖光了,二十支笔签到没墨。
程安安斜了眼他上的那件风衣,
了声口哨:“呦,今天穿的牌子还是Gucci的呢,品味不错啊。”
后来在一起久了,怠惰了,人醒着都懒得看他一眼,哪还有功夫送他上班。
本来公司很多人就已经很看不起他了,他不想再搞出点什么新闻出来。
“今天的签售会准备好了吗?”陈墨云脱下外套,搭在椅子背上,又下意识的将衣领往上扯了扯。
他也想分手,想了三年,没有一次真的分开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