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要的是禁忌的、隐秘的、见不得光的、令人压抑窒息的、同时又
生出大量内啡肽、令人在痛苦中感受到甜美的,无法宣之于口的爱慕——
路拾遗纵然没吃过猪肉,总还见过猪跑。那水痕就只能是床上那个小人儿的作品。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,他们是用了什么样的姿势,让她的
以那种角度和位置、
洒在镜子那一角的。
可当他像往常一样走上三楼,走近那个卧室门的时候,金喜的睡颜就这样毫不设防地进入了他的视野。
样。他就只能像杜甫爱慕李白那样,默默地欣赏着模仿着自己想要成为、却终究无法成为的那个人。
他知
自己不对,人家是为了专业为了艺术所以牺牲了
。但他的
也不善于说谎,因为那天他同样看见了金喜的脚。细
光
足弓妖娆,脚趾规整、指
圆
饱满可爱到犯规。只想到那双脚,就足以让他
起来。
但他的心里有了那个叫金喜的死疙瘩,脑子里每天放映的都是她和二哥如何抵死纠缠
的画面,缠得他突然觉得齐璐璐的美,自此再与自己无关。
他那天仓皇逃窜之后,手埋在
兜里一直压着怒张的鸡巴,他几乎要寸步难行。他开不了车了,只能在附近超市买了烟坐在车里一直抽,压制心灵的震颤和鸡巴的暴胀。那就是他人生中第一次
烟的来历。
因此当他再见金喜的瞬间,
混着雪茄烟味的淫乱气息就已经在鼻端弥漫了,足以让他的心
乱蹦了几个节拍。
毕竟他明明就是个外冷内热
望强烈的伪君子,他不知
二哥能否理解他这种
子,知
了又会不会笑话他。
那屋子里的雪茄混合着男人
的味
,之后一直久久萦绕在路拾遗的口鼻间。据说人对气味的记忆可以维持好多年、甚至终生不忘。
二哥的情史有多丰富,路拾遗是很清楚这一点的。每次去家里找他,他总有接不完的电话和回不完的消息,都是各种不同的女孩子的。只是路拾遗一个也不曾见过。
所以当他在情路初始阶段有了一点小迷惑的时候,他只能求助于二哥这样的老船长帮他扬帆起航。
自此他的脑子里全是那天看到的画面,大脑还自动把那画面又加工成了动图和电影。他对齐璐璐的那点綺思一下子淡了,当她的脚
出来的时候,他甚至有些嫌弃。
他
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告诉他,你真正想要的,是你二哥的那个女人。他想要的从来不是白天鹅,他的
望没有那么干净。他想把二哥带回家的那个小女人,按在镜子前,过同样污糟也同样狂欢的节日。
那是一种单纯又淫乱、可爱又惹人去欺负她的调
。镜子上有大片的水痕,但那又一定不是二哥的,
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量。
少年维特的烦恼至此终于无疾而终,却犯上了另一种更无解的病,带着一种荒谬绝
的宿命感。如果那天他没去二哥家,如果他改天去二哥家,他和齐璐璐或许就已经成了校园里最般
的一对。
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下午,他就去二哥家里找他诉说心事,问问他如果想表白该怎么
,表白之后要不要再进行下一步,他也有点厌烦了自己这副清白之
的寡淡无趣。
路拾遗此时才知
,自己就爱这一味药。只有这味药能解他心里的蛊毒,既是对少时压抑的补偿,也是对现时无聊的电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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